村民诉村委会讨土地承包权 法院一审判合同有效

昆山地产网 http://www.kunshan0512.com 把购房者的需求放在第一位 2009-7-2 

认为村委会统一经营村民土地违法,海淀区苏家坨镇周家巷村108户村民起诉村委会,请求确认流转合同无效。日前,海淀法院判决双方的土地流转合同不尽合法,但有效,驳回了村民的诉讼请求。

村民 村委会无权流转土地

108户村民诉称,2005年前他们每人承包到村内部分土地,但是由于村委会占用、出租承包地,村民实际上没有获得土地。2008年,村委会工作人员伪造了108份土地流转合同,将他们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村委会经营,期限为10年。

村民认为,只有承包权人才有权流转土地,村委会只是发包人,其将发包的土地收回再流转是违法的,而且大部分流转合同上的签字均不是他们本人所签,村委会找人伪造了签名。

村民们还提出,2008年11月村委会找人签订了合同,但合同上的日期却是2005年。

村民请求法院确认流转合同无效,并判令村委会将土地交由他们实际承包经营(本报3月20日曾报道)。

村委会 可以统一经营权

 开庭审理时,村委会代理人称,根据海淀区政府规定,村委会可在村民自愿有偿的基础上,统一土地的经营权。

而因为农村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,有些签名是一个家庭的成年家属代签。对于合同时间倒签,村委会代理人解释,苏家坨镇的土地流转基本上都在2005年完成,农民领取土地补偿也始于当时,为使所有合同时间统一,对部分合同采取了倒签时间的方式。

村委会代理人称,村民都领取了土地补偿,说明他们是认可合同的。

法院 土地流转合同有效

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,村委会曾为确定土地流转方案,多次召开村民会议讨论,土地流转方案基本符合周家巷村大多数村民的真实意愿,故合同有效。

海淀法院还认为,按照农村习惯,亲友代签虽不尽合法,但属常理常情,况且参与流转的村民在四年中实际领取了土地补偿,应视为自愿接受合同。

据此,海淀法院驳回村民的诉讼请求。

宣判后,部分村民表示将上诉。(记者 王殿学)

     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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